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委对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进行奖励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委对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进行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5 20:34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对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进行奖励的通知
关于对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进行奖励的通知
京财经一〔2017〕2919号
各有关单位、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事务是商务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对于北京市“四个中心”建设、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81号)的有关要求,为鼓励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探索国际化发展,提高行业发展质量,进一步促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结合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将对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影响力情况给予奖励。
一、奖励条件
申报奖励资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经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自2016年以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奖励事项
(一)会计师事务所在2016至2018年期间,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含并购吸收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其成员所),实现品牌统一,正常开展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2家以上,并以自有品牌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分档次进行奖励。
会计事务是商务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对于北京市“四个中心”建设、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81号)的有关要求,为鼓励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探索国际化发展,提高行业发展质量,进一步促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结合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将对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影响力情况给予奖励。
一、奖励条件
申报奖励资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经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自2016年以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奖励事项
(一)会计师事务所在2016至2018年期间,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含并购吸收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其成员所),实现品牌统一,正常开展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2家以上,并以自有品牌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分档次进行奖励。
国际排名名次以会计师事务所2016、2017年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的较高名次为准,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不重复享受奖励。
2018年新进入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2016、2017年已进入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榜、在2018年进入更高排名档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给予相应奖励。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应申报奖项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申报“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奖项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决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或者吸收成员所的决议及相关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成员所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批准设立或批准更名的文件、营业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证明事务所正常开展业务的第三方公证文件(包括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
(二)申报“以自有品牌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奖项
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2家以上的证明文件(每一家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要求同上述第(一)款);会计师事务所以自有品牌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所获得较高名次的证明材料(中英文,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自有品牌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三)根据要求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奖项审核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由行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奖励名单,并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及北京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和公布。对给予奖励和资助的事务所,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五、有关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虚假材料骗取、冒领财政奖励资金。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获得奖励资金的资格,追回已拨付奖励资金,并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有关奖励标准等具体事项将在项目征集公告(另行发布)中予以明确。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在2018年、2019年发布的外经贸资金项目征集公告,并按照征集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018年新进入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2016、2017年已进入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榜、在2018年进入更高排名档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给予相应奖励。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应申报奖项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申报“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奖项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决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或者吸收成员所的决议及相关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成员所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批准设立或批准更名的文件、营业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证明事务所正常开展业务的第三方公证文件(包括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
(二)申报“以自有品牌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奖项
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以自有品牌设立分支机构2家以上的证明文件(每一家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要求同上述第(一)款);会计师事务所以自有品牌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所获得较高名次的证明材料(中英文,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自有品牌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三)根据要求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奖项审核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由行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奖励名单,并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及北京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和公布。对给予奖励和资助的事务所,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五、有关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虚假材料骗取、冒领财政奖励资金。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获得奖励资金的资格,追回已拨付奖励资金,并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有关奖励标准等具体事项将在项目征集公告(另行发布)中予以明确。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在2018年、2019年发布的外经贸资金项目征集公告,并按照征集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翟起旺 88549849 15910826946
潘信飞 68423835 13683659208
李 倩 87211373
潘信飞 68423835 13683659208
李 倩 87211373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